关于校级学科带头人、骨干教师、教学能手评选的说明

  • 2011年09月20日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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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对标准的相关说明

1、严格依据学校的评选考核办法,各项条件都同时具备的才能最后通过。但基于本评选促进教师申报高一级荣誉是主要目的的考虑,在公布评选结果前(下周三)材料不全者可以增补(以评审组确认重新签字为准)。关于申报者学历、继续教育课时、周课时、班主任任职时间、年度考核材料大都没有附证明材料,则根据实际情况判定。

2、关于“课题研究”的要求。现有的申报者都有参加课题研究的记录。但材料达标的不是很多,以下材料不可以缺少,并按照统一标准评判:

1)具有比较强的实践意义和价值,(以课题方案或设计为依据),是该课题组主要成员,活动记录反映出明确的课题研究目标;(2)有一份研究报告或支撑论文、调查报告、文献综述(与是否发表或获奖无关)。研究报告或论文的质量要求:中期报告或支撑论文,必须根据课题方案或设计的“研究内容”进行选题,正文必须包含以下内容:有明确的解决某一个或两个研究问题的目标,能简述解决问题的新颖而有效的办法或措施,能具体介绍教学中(或实践活动)的操作程序或过程,有研究的成效分析、反思或未来研究的构想。

3、关于研究成果的要求:教学论文发表、获奖或学习包编写的时间必须在规定范围内,“近三年”指20057月—20086月;“近五年”指“20037月—20086月”;数量要求2篇:材料总数达到要求即可;级别可以高于评选标准,但不可以低于标准。

二、评选程序

1、初评。各评委按照分工流水作业,对照申报表的情况陈述,查验相关材料,然后填写是否通过并签名,对于申报者不达标的材料,要向全体评选小组说明情况,由评选小组复审。

2、公示。经复查,确认评选小组的评定无误,经过集体举手表决,向校长室提出通过者的名单并公示。

3、发证嘉奖。

常州市武进区育才职业高级中 2008919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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