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2016年度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课题委托管理单位: 根据《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课题管理规程》,我办将对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二五”规划2016年度课题进行中期检查,相关要求如下: 一、重点课题(资助经费)、专项课题(资助经费)由我办直接检查,请各委托管理单位督促各课题主持人认真填写《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》,并于2018年10月20日将《检查表》收齐后上报我办。普教重点资助课题(含中小学、中职、幼儿园和特殊学校),我办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考查。高教重点资助课题(含高职)将采取集中汇报的方式进行考查。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、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的课题,视作为结题,此前已结题的课题不再提交中期检查材料,可直接领取结题证书。 二、重点资助课题主持人需在检查时汇报本课题相关情况:⑴开题以来的进展情况以及初步的研究成果。⑵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。⑶下一步研究计划。(4)汇报材料打印一式10份带到会场。 三、此次汇报须由课题主持人汇报,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,无故缺席检查的课题将停拨第二批资助经费。 四、重点课题(自筹经费)、专项课题(自筹经费)、立项课题由各委托管理单位检查,请各高校管理部门或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于2018年10月10日前将《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( 市、高校)》上报我办,《中期检查表》留存。 五、继续执行升格与降级制度。在检查过程中,如发现研究质量高、成果丰富的课题或研究水平低、无进展的课题,我办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升格或降级处理。 六、各委托管理单位如对本单位管理的课题有升降级建议,请附相关建议并加盖公章。 附件1: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2016年度重点课题名单(普教) 附件2: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2016年度重点课题名单(高校) 附件3:《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》 附件4:《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( 市、高校)》 附件5:检查时间及行程表
|
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8年8月31日
|
|